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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因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不到5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中的10万元归甲所有。离婚后因乙一时找不到房屋居住,仍然住在原来与甲共同居住的房屋里,只是分室而居。半年后甲乙复婚。甲乙因无法磨合夫妻关...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给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
一般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时有义务管理被监护人的财富。监护人只能代表儿子行使管理权,而不能擅自奖励该套房屋,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等) ...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4"适当弥补"规范如何界定?<<对此。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1、第二次离婚一般都判离; 2、共同房产及债务均会在判决中一并解决; 3、房屋会进行分割,孩子可以居住; 4、建议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帮你处理。 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起诉判不离的话, 经过六个月,双方的感情确实没有变好的话,第二次起诉基本会判离婚的。...
1、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那么此套房屋属于家庭共有房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2、如果不想让她上产权证,那么你们的房屋写你们的名字,然后你们给她打欠条,这样就可以保证出资的利益,同时房产增值归你们夫妻所有。...
房产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房产享有所有权,是一种普遍的所有权形式。共有在某种程度上足以反映所有权制度的变迁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当前房产登记的状况来看,数人共有房产的情形越来越多。虽然《物权法》第103条、第 104条对共有财产的登记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在房屋登记过程中具体怎样操作才能落实法律规定?尤其是在申请人对登记机构关于共有性质和份额的询问未作确定答复的情况下,登记机构能否不予受理?如果予以受理,又该如何登记份额?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探讨共有房产登记的具体程序。 ...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认定,首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标志,可以借助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动产取得的原因、各当事人的出资以及对动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作出综合判断;而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辆)、不动产(如房屋)等的共有关系认定,则主要通过登记来判断。 ...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界限。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就房产而言,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以及以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其他共同收益所购买的房屋均属于家庭共有房产。对于家庭共有房产的产权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由家庭成员按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没有约定的,推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等额均分。 ...
2、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为父母和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字的,都是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父母,夫妻都有额,而且一般是共同共有。 3、此套房屋属于父母、斧子4人共有,具体份额又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法律推定均等分割。 4、因为男方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银行贷款就是属于购房投资,若一方拿房,要给另一方还贷一半以及对应的房产升值部分补偿。 ...
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弥补,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弥补,则该安排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富,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富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富,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富使之增值,增值局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夫妻一方,拆迁安顿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富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排承租人的房产和弥补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屋,使用的购房款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包括在购买房屋时折算的购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不仅仅是针对购房时登记的个人,其福利政策惠及整个家庭,所以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很多人对父母出资购房有个一个清醒的认识,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但是此法条不能任意套用,例如本案,房产属于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和父母共同名下,那么妻子是否享有份额呢? 答案是肯定享有份额。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取得全部财产都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情况例外。而本案就不符合司法解释三的例外规定。而是沿用婚姻法规定,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和公婆共有房产。 ...
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婚前房产拆迁,获得补偿款属于转化形式,也是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个人财产是否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以前的司法解释,夫妻结婚8年之后个人财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行婚姻法律制度下该解释已不再适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论结婚经过多少年,在夫妻没有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个人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 ...
如果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夫妻一方再想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