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哥坐下来,从包里掏出一沓纸,往我面前一推,说是他老婆写的,一共三份,最早一份是三年前,最后一份是上个月。他问我,钟律师,这些还管用吗?我翻了翻,每份底下都签了名,还按了红手印。我没急着答,先问他一句:你这些纸,是拿来吓唬她的,还是拿来上法庭的?他一愣,说能上法庭当然好。
我把结论先给他说了。保证书能不能用,不看纸多厚、手印多红,就看它上面写了什么。凡是老老实实承认出轨这件事的话,在法律上叫自认,分量很重。她亲手写下我和某某保持了不正当关系,那就是证据,白纸黑字,她想赖都赖不掉。怕就怕当时只顾着哭、只顾着让她认错,纸上的字写得太虚。
这里有个坑,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手里的保证书,通篇就一句我错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犯,翻来覆去写八遍,愣是没承认到底干了啥。这样的纸,证明力弱得很,只能证明你俩吵过架、红过脸,证明不了她出轨。要当证据用,就得写具体:跟谁、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越清楚越站得住。写证据不是写检讨,得往实处写。
那忠诚协议呢?就是两口子约定,谁出轨谁净身出户,谁对不起这个家谁赔钱。这类协议,法院看法不完全一样。纯约定财产怎么分的,一般参照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是有可能被认的;写明出轨赔多少钱的,法院可能支持,也可能嫌数字太高,往下调一调。所以别以为写了多少就一定是多少。
可这里有个更硬的坑,得牢牢记住:协议里不能写限制人身的东西。比如谁先提离婚谁净身出户、孩子一律归我、以后不许见孩子,这类条款法院不认。为啥?离婚是人的自由,孩子的抚养要看他跟谁过更好,这些都不是一张纸能锁死的。写出了这种条款,不光不顶用,还显得你不懂法,反倒让法官对你的印象打折扣。
老话说,白纸黑字,落笔千斤。可这千斤,得压对地方。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攥着一大摞保证书来找我,信心满满,结果到了法庭上一翻,一句有用的都没有,就因为当初没让她把事写清楚。那一刻的失望,我看在眼里,也替他们惋惜。所以签字据这件事,当时多问一句怎么写,比事后找十个律师都强。
我办过陈伯一桩案子,正好是个正面例子。他老伴跟人好上了,写下保证书,承认了跟谁同居、同居了多久,时间地点都有。陈伯当时是把纸收好,别的没闹。后来离婚时,他把这张纸甩到法庭上,法官据此认定了过错,分财产时明显向陈伯倾斜。反过来看另一位当事人,保证书上只写着我保证爱你一辈子,离婚时拿到法庭,一点用没有,法官看得直摇头。
依我看,保证书最值钱的地方,就在自认两个字。对方亲笔写下、亲口承认的那些话,比你躲着拍多少张照片都硬。照片你能一口咬定是合成的、是别人,可她自己的字迹、自己的签名,摆在面前,她怎么赖?这就是打官司里最省力的东西——让对手亲自替你把证据写好,你还省了取证的风险。
那拿到保证书之后该怎么做?我给人列三条。第一,原件收好,别只存手机照片,照片容易被质疑,原件才是硬通货;第二,先看内容有没有承认具体事实,没有就想法补,让她再写一份把事写细;第三,最好有日期、有签名、有手印,写的时候旁边再站上一两个人,日后能当见证。这几步做到,这张纸的分量就大不一样。
还有个坑得点破:保证书跟离婚协议不是一回事。有人以为对方写了再犯就净身出户,就能直接拿着去民政局把婚离了,或者直接去法院要求照办。不行。保证书是你们私下的约定,离婚还得走协议或者诉讼那两道门。它能在官司里帮你一把,可它替代不了离婚的程序。这两件事分清了,你才不会白跑冤枉路。
那怎么把这张纸的价值用足?我的经验是,别让它孤零零地待着。把保证书,跟你手里别的材料串起来——微信聊天、银行转账、知情人的证言,几样东西互相印证,过错就坐得死死的。单靠一张纸,法官可能半信半疑;证据一环扣一环,谁也翻不了案。这个道理不玄乎,就是攒材料的时候,多想想它们能不能对上。
我还想多说一句。保证书这东西,是把双刃剑。你让它写细了,它是你将来的护身符;可如果逼得太狠,把对方逼急了,也可能当场翻脸,扭头就把能藏的东西全藏起来。所以我常提醒当事人,做这件事要沉住气,先把家里的房子、存款、账户这些底细摸个七七八八,再去要那张字据。顺序反了,等于提前给人报了信,到头来鸡飞蛋打,反倒吃了大亏。
周哥后来照我说的做了。他把三份保证书里的内容一条条理出来,又把这些年妻子给那个人转账的记录攒齐,离婚时过错认定下来,他多分了一部分财产。他感慨说,早知道当年就该让她把话写细点,也不至于打了折扣。我点点头。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对方认错那一晚,你光顾着伤心或者心软原谅,忘了留下能用的字据;等翻了脸再想补,晚了。覆水难收,白纸黑字才收得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