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临走前半个月,特意用电脑敲了一份遗嘱,打印得整整齐齐,还让老伴拿手机录了段像。他以为安排得够周全,谁承想,他一闭眼,几个子女为这份遗嘱吵上法庭,法官一句不认,全成了废纸。
这份遗嘱摊在我桌上,问题一个接一个。陈伯不知道,现在法律添了两种新遗嘱,一种是打印的,一种是录音录像的,用的人越来越多,可门槛卡得死,差一点就白写。
先说打印遗嘱。规则三条:第一,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而且从头到尾都在,不能中途出去打电话、上厕所;第二,陈伯和见证人得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不是只签最后一页;第三,还得注明年月日。三条缺一条,这遗嘱就站不住。
陈伯踩的坑,头一个就在签名上。他那份遗嘱三页纸,只有最后一页有他签字,前两页光秃秃的。见证人呢,签了名,没写日期。就这两处,法官摇头。最高法的态度很明确,打印遗嘱漏签任何一页、漏写日期,都可能被判无效。
第二个坑,在见证人身上。法律划线划得清:没有行为能力、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行;跟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行。陈伯找的那位见证人,是他侄子,平时跟几个子女有生意往来,这层利害摆在明面上,他的见证,分量就轻了。
再说录像遗嘱。规矩也是三条: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陈伯和见证人要在录像里报上姓名或者露脸;还要把年月日说清或者拍清。最要紧的一条,是得一口气录完,中间不能停、不能剪、不能事后修补。
陈伯那段录像,我也看了,毛病不少。拍到一半手机没电,换块电池接着录,中间断了几分钟。他老伴还嫌自己上镜不好看,事后把画面剪了一截。这一剪,麻烦大了。录像遗嘱就怕这个,一旦动过手脚,谁能证明里头的话是老人原原本本说的?
这里有个坑,很多人不知道。录完的原始手机、存储卡,千万别删、别倒来倒去、别转成别的格式。原始的东西是宝贝,将来打官司,法官要看的就是它。我见过当事人把录像导进电脑,反手就把手机里的删了,到了法庭,对方一句「这视频动过没有」,他就哑了。
还有一层,见证人最好顺口把身份证号也报上,脸拍清楚,别只露个后脑勺。年月日别含糊,是二〇二四年三月五号,就一字一字说全。这些细节看着啰嗦,真上了庭,就是救命的稻草。
陈伯这两样,打印的漏签,录像的剪过,法官最后一笔勾销,房子存款只能按法定继承,几个子女平分。我至今记得大儿子在庭上的表情,他不是气弟弟妹妹,是气父亲怎么连这点事都没弄明白。可老人哪里懂这些弯弯绕。
所以我现在常跟来咨询的老人讲,要么老老实实亲笔写,签名、写日期,一气呵成;要么干脆去公证处办一份,省心。打印和录像不是不行,是坑多。想省事又想周全的,钱花在公证上,值。
除了形式,内容也有讲究。老人写字据时得神志清楚,不能糊里糊涂;不能被人哄着、逼着写;还得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够必要的份额。这几点是骨子里的要件,形式对了,内容错了,一样白搭。
顺便把另外几种形式也说一嘴,好做个对比。自书遗嘱,就是老人亲笔从头写到尾,签上名、写清年月日,不用见证人也作数,可千万别找人代笔,一找人代写,就成了另一种形式,规矩更多。口头遗嘱呢,只在人命悬一线、来不及写的时候才认,还得两个见证人在场,等危机过去、人缓过来能写能录了,先前口头说的那点东西就作废了。
再说个常被忽略的。老人这辈子前后立过好几份遗嘱,内容还打架,怎么办?民法典给了答案,以最后那份为准。搁在过去,公证遗嘱压过别的,现在这层优待也拿掉了,谁后写谁说了算。所以家里翻出几份遗嘱的,别急着拿最早那份说事,得先看日期,日期排明白了,谁是最后的念头,一清二楚。
挑见证人也有讲究。我一般建议找跟这家人八竿子打不着的,比如老同事、老邻居、社区干部,人稳、嘴严、跟遗产没瓜葛。图省事抓自己儿女来当见证,等于白找,法律根本不认。就这一条,多少人栽在上面,事后追悔莫及。
还有个细节,很多人录遗嘱,手机横着拍老人,自己却站在镜头外。这可不行,见证人的脸得进画面,名字得报出来。要是像陈伯那样,两个见证人各拿一部手机互拍,虽说拼起来也能算数,可风险大,万一有一部没录全,就谁也说不清了。最稳的,还是把大家伙拢在一个镜头里,一次性把话讲完。
依我看,遗嘱这物件,金贵就金贵在较真两个字。老话讲,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份漏了日期、剪了镜头的遗嘱,跟没写有多大差别?陈伯要是生前找个明白人问一句,几个子女的手足情,兴许就不用闹到对簿公堂。老人留下的该是念想,不该是一笔糊涂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