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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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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我老公贷款买的房子,首付和贷款都是他家操办的,是用我俩名字代的款,现在要离婚,房子怎么分割呢?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2-3-20 点击:9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首先房产确定是您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处理方式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是: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 2012新婚姻法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6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 起诉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所属:婚前协议 日期:2012-3-19 点击:26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起诉离婚的案件,起诉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详情请点击: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离婚诉讼程序也随即开始。上海钟涛离婚手续 ...

  •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9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 任何时候想离婚的一方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2 点击:11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任何时候想离婚的一方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 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 意见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

  • 婚前按揭 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共享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2-2-12 点击:18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婚前按揭 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该解释第六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笔者认为上述规定比较合理,据此对另一方的合理补偿应为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其增值。下面以案例来说明此问题。 ...

  • 未登记结婚分手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同居房屋分割 日期:2012-3-5 点击:19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惟一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 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这也就成了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所遵行的基本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2-3-1 点击:60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钟涛律师按: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对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按揭房产增值分割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4、5、6、7、10、12、14条文和房产分割有重大关系,有些和以前的法条冲突,有些观念必须改变,钟涛律师结合办案经验,为你分析解答如下: ...

  • 夫妻分居两地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2-21 点击:10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分居两地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丈夫外遇,离婚时如何能得到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2-2-20 点击:13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丈夫外遇,离婚时如何能得到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2-20 点击:13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婚姻法第 25 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管辖,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对家庭生活产生的影响,能用不打离婚官司的方式解决纠纷,对离婚当事人和家庭以至社会都有好处。所以,发生离婚纠纷后,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出面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就由原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审理解决。 ...

  •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2-16 点击:12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在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但若一方有错,则依据错误的大小,酌情给无过错的一方大于一半的财产.若双方自愿离婚者财产分配意见不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未追加资金,但却进行过多次抛售买入后取得的款项,该如何认定?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2-15 点击:7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未追加资金,但却进行过多次抛售买入后取得的款项,该如何认定?对于此种情况,一方婚前的股票在婚后抛售,应为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变,其增值也应认定为原物的孳息,为个人财产。但是其在抛售后又再行买入,则应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规定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吗? 所属:调解协议离婚 日期:2012-2-13 点击:11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这种情况判决离婚两个限定条件:一是男女双方感情不和;二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但是并不是人民常说的自动离婚,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转移,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2-13 点击:13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转移,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1、婚姻法第4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 离婚丈夫得居住权 妻反悔诉迁让被驳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1-11-8 点击:11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对夫妻到法院离婚时,称住房由双方自己处理,不要法院处理。妻子立下字据,承诺让丈夫在其名下房屋居住至死后,房屋给儿子所有。现女方反悔,起诉至法院,称自己居无定所,要求判令前夫搬走。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

  • 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所属:同居房屋分割 日期:2011-11-4 点击:22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富,按一般共有财富处置。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富,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置;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置,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

  • 再婚后带来的子女对继母有无继承权? 所属:继承遗嘱房产 日期:2011-11-4 点击:73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再婚后带来的子女对继母有无继承权?甲能否成为乙的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依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后,仍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后,曾经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还继续?如果甲还是乙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甲继承乙的遗产是否就有了法律依据? ...

  •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4 点击:33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吗?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 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4 点击:20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所谓婚姻基础,即双方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比如双方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还是以金钱、地位、容貌为基础的结合;自主自愿的自由婚姻,还是代替婚姻、买卖婚姻;经过慎重了解的还是轻率结婚的婚姻基础是否牢固,肯定会对婚后生活、夫妻感情和离婚原因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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