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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夫妻离婚后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如何分割? ...
【婚前买房】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证加上对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
【婚前买房】婚前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产权证上写一个人,离婚怎么分房子? ...
法院会将两居室房屋判归吕东个人所有。 本案中,吕东用他婚前积蓄支付了两居室房屋的首付款,并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付清了剩余房款,该房屋也登记在吕东名下。虽然该房屋的产权证是...
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如果分手房产如何分割?恋爱购买不同于结婚购房,恋爱期间财产实行按份所有制,不是均等份额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再同居期间出资购买,产权证上又没有名字,那么就i十分的被动,反之,如果产权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那么基本可以按照共同所有的关系来对待...
房产属于不动产,就是不能移动的财产,因此,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产权证登记为主,产权证上登记的谁的房产就是谁的房产,除非你有其他证据推翻此登记。因此,无论是否出资,还贷以及出资额大小,产权证上只有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份额。并且根据物权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份额大小不根据出资来认定,一般认为均等分割,准备买房或者准备结婚的朋友们注意了,如果你想避免风险,就不能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到产权证上,如果添加上去,就视为你赠与一般份额给另一方,取得产权证,赠与已经完成,对方就拥有了产权,属于他的财产了,而不是说以后你还可以撤销赠与,没有这回事。即使对方没有出一毛钱,对方也有一半的产权份额,当然对于那么想嫁入豪门,傍大款的女士来说,光领取结婚证没有用,要想拥有房产,必须添加名字到产权证上,这才是王道。 ...
不少面临离婚困扰的夫妻都会提出问题,都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面对复杂的法律条文和长时间的法院诉讼流程,一般普通人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去准备诉讼离婚的证据。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总结如下 1、 起诉离婚的法定证据。该类证据一般是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房屋产权证等等此列证据,都是立案的时候必须提供的,否则法院不会受理立案。 ...
请问钟涛律师,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早已经分开居住3年多了,上个月,我们协议一直,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约定其中一套房屋归我所有,产权证上是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目前出租给他人在居住,但是他一直不配合我办理产权去名字的手续,我该怎么办? ...
不少上海夫妻结婚的时候,本身积蓄并不多,通常是男方父母拿钱出首付,出资为子女购房,同时女方也会要求添加上女方的名字到房屋产权证上去,那么,一但离婚,此房如何分割呢? 钟涛律师认为,对此这个问题之前上海高院是这么规定的:婚后父母出资,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那么视为对夫妻双方 ...
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支付部分房款,且于婚后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对于该房屋如何分割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一般原则是婚前个人支付的部分为个人财产,婚后双方或一方支付的部分,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是用于个人婚前财产支付的房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占总房款的百分比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双方进行均分。关于诉讼时效,如果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请求分割,则离婚后,仍为共同财产,为两人共同共有...
客户咨询,婚前和老婆谈恋爱的时候共同购买了一套浦东新区的房屋,我出资三分之二,她出资三分之一,房产证写的她的名字,后来结婚,没有小孩,现在想离婚,请问该房产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对于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存在2中不同的看法: ...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容易混淆的是何为婚前出资购房,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还是以产权证的办理为准?经常有人咨询: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婚后付款或者办理产权证...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夫妻离婚福利公房如何分割在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中,公有住房出售针对不同的对象主体,其价格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有时针对同一主体的同一房屋,也会有不同的价格成分。对这些不以市场价购买的房屋,依据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并不享有完全所有权,只享有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权及有限收益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部分产权房屋”。按照国务院1991年10月17日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在自用和自住时受法律保护,将优惠购买的住房投放市场时,则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高价出售或者出租。”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还规定:“按标准价购买房屋的职工,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在产权证书上注明产权比例。”由此可见,按成本价或标准价所购得的房屋在所有权上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与“一物一权”并不矛盾,不是一物多权,而是一种共有关系。对共有财产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同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或出售。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处所规定的共有人“优先购买的权利”本质上即限制了转让方的合同自由。同理,因部分产权房屋系多主体共有,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转让的只能是在所有权份额内,而不能转让不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
案情:2000年小李为结婚需要,首付10万元人民币、从银行按揭贷款1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其后小李与小刘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到2004年底,夫妻双...
中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我于2002年结婚,婚前丈夫拥有两栋房子,婚后我们曾书面约定该房子为双方共有,但一直没有到房管部门更改产权证书,现在我和他要离婚。请问:我可以主张该房子是共同财产...
案情:2000年小李为结婚需要,首付10万元人民币、从银行按揭贷款1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其后小李与小刘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到2004年底,夫妻双方因感...
1、一般来讲第二次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2、新房还没有拿到,法院暂时不予处理,等拿到产权证之后在另行起诉分割。 3、国家给与孩子的属于孩子所以,父母只有代管权。 4、具体请聘请律师帮你处理。 ...
1、如果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属于按份共有,即使房产证上有一个人的名字,你能证明出资了,也能享有产权。 2、如果你们后来结婚,那么你可以要求添加名字到产权证上,这样更加保险一点,以免对方私自转移变卖房产,你也不用费劲去证明自己出资的情况。 ...
1、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那么此套房屋属于家庭共有房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2、如果不想让她上产权证,那么你们的房屋写你们的名字,然后你们给她打欠条,这样就可以保证出资的利益,同时房产增值归你们夫妻所有。...
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弥补,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弥补,则该安排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富,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富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富,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富使之增值,增值局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夫妻一方,拆迁安顿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富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排承租人的房产和弥补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