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如果男女朋友分手了 聘金可以要回来吗?要回来需要走哪些程序...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的话,是平分财产还是出轨的一方将丧失所有财产或承担所有责任?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后财产分割一般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自行调解不成的,法院处理一般有几个原则: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根据离婚是由哪一方过错引起的考虑) ...
婚房的装修费用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在婚房装修的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出过钱,但所有购买物品的发票都在女方处,如果离婚请问这能算是女方购买的吗?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吗?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婚姻法第 25 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管辖,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对家庭生活产生的影响,能用不打离婚官司的方式解决纠纷,对离婚当事人和家庭以至社会都有好处。所以,发生离婚纠纷后,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出面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就由原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审理解决。 ...
双方没有约定的,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礼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但是要区别法律上的结婚和我们民间理解的结婚。法律上的结婚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后。故所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领取结婚证后收取的礼品。 ...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这种情况判决离婚两个限定条件:一是男女双方感情不和;二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但是并不是人民常说的自动离婚,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人民法院判决。...
怎样办理离婚证,离婚证如何办理?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
【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房产怎么样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债务应该如何分担经常会出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突然冒出个债权人将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债务的情况。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总结,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协议离婚时私自对外欠债的一方故意隐瞒债务;2私自欠债的一方在协议离婚时确实已经把欠债的事忘记;3为了逃避债务,二人假离婚,把夫妻共同财富通过离婚的方式转移。 对于上述情况,就本婚姻律师的多年经验来看, ?...
钟涛律师提醒:在有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中,如果仅仅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中间牵涉房产纠纷,比如说两人分手后,一方一直赖着居住而不走的话,可以从居住权的角度向法院诉讼,要求腾房。如果两人未婚同居的话,最好能签署一份同居协议或者同居期间财产协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协议的话,最好是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而且在买房的时候也可以同时签署两人的姓名,或是进行公证来避免今后的房产纠纷。 ...
男女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房产如何分割?男方是外籍人士,女方是中国人,后双方恋爱,准备买房,因为限购问题,后男方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由于某些原因,双方并没有结婚登记,先关于房产如何分割产生纠纷,委托钟涛律师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婚姻家庭关系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婚姻是为人类社会制度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就是婚姻双方、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 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又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因此,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离婚的处理原则、程序、条件以及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方对另一方的帮助等问题,都属于夫妻关系的内容。家庭关系基于出生、结婚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又因为离婚、家庭成员死亡、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等原因而消灭。因此,关于确认家庭成员的身份,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产生、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事项,均属于家庭关系的范畴,由婚姻家庭法予以调整。 ...
夫妻离婚协议中房贷由一方承担的约定,不得对抗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富分割问题作出处置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
内容摘要:自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来,历经50余年,婚后所得共同制一直为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也为绝大多数夫妻所使用[1].学术界的通说认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符合《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和...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㈠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料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㈠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㈡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置。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协议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婚姻法》有如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