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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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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后重新起诉】协议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遗漏夫妻财产的诉讼时效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3-8-6 点击:36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协议后重新起诉】协议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遗漏夫妻财产的诉讼时效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一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活动。是,应当按照约定,来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因对方隐瞒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适用用2年诉讼时效规定。 ...

  • 【离婚债务】一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付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3-6-24 点击:16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付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3-6-4 点击:13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和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而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

  • 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2-10-8 点击:59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一方因为经营企业或者投资什么的,可能会欠下巨额的债务,如果一时无法偿还,夫妻可能会商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是否可以逃避债务,债主是否可以追究夫妻双方的赔偿责任,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解答。 ...

  • 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8-2 点击:12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 离婚伪造夫妻巨债,倒赔诉讼费_离婚法律咨询_钟涛律师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2-6-17 点击:2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离婚律师网

    【离婚法律咨询】江某和妻子经营着一家磨具厂,随着厂效益的好,江某赌博恶习发作,经常无心经营业务,妻子在旁劝说遭到拳打脚踢,去年3月,妻子彻底被排除在工厂经营之外。妻子因不能忍受其...

  • 一方开店经营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离婚法律咨询_钟涛律师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2-6-17 点击:16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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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2-5-28 点击:7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2•到时候让法院指派一个鉴定机构估价,你可以按此价支付你妻子他所有的那部分的房子价格。 如果你们借各自父母的钱有借据,或者双方都认可,可以从现有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从应得房款中扣除,归还父母。 因为你们一直没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还是夫妻,所以不管你还的多还是她还的多,都不影响房产的分割。 3•对于你妻子开食品经营部的财产状况,你也可以委托律师查清,或者在诉讼中让对方向法院提交帐目。...

  • 夫妻分割存在于有限公司的财产的存在诸多难点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5-2 点击:8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割夫妻在公司中财产问题,涉及到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 债务的清算。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一旦作为公司的出资,便与公司 财产混同,成为一个整体的公司财产,并因公司的运作而产生了公司 的盈亏。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公司解散或清算前,很难分清在公司财 产的总构成中到底有多少属于有待分割的夫妻财产。只有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才能界定两者的区别。 ...

  •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规定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3-22 点击:258 作者: 来源: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3-22 点击:170 作者: 来源: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3-22 点击:165 作者: 来源: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何防止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2-16 点击:53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何防止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当今社会,离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在离婚的背后,悄然兴起了财产争夺战。许多民事法官和律师都说,现在不少离婚官司都会存在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家庭财产、制造债务的问题。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不少夫妻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或者私自取出存单转投股市、国债,或者买房置地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让对方根本摸不到边,或者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债。...

  • 一方婚前拥有产权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如何认定? 所属:离婚房产分割 日期:2012-2-15 点击:10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婚前拥有产权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如何认定?从民法概念上来说,租金为房屋的孳息。如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所得归夫妻共同财产。 ...

  • 一方婚前设立的公司,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分红收益,如何认定?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2-15 点击:32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婚前设立的公司,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分红收益,如何认定? 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

  • 一方欠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1-11-4 点击:28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夫妻双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有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双方共有,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使夫妻在事前或事后无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

  • 非婚同居,房产怎么分割? 所属:同居房屋分割 日期:2011-11-3 点击:18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非婚同居,房产怎么分割?合理分割财产。当双方涉及到产权问题时,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譬如,某男经营着一家产权为其女友的餐厅,这个餐厅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方,可女方没有直接参与经营,也不懂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餐厅分给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还潜藏着可能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把餐厅分割给男方,同时补偿女方相应的损失。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当事人在请求法院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理性的对待也很重要。 目前,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购房之后贷款人都承担着每个月向银行还贷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夫妻婚后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的还贷几乎都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大部分人认为,房屋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非产权人一方也应当享有部分产权。...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和承担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1-10-28 点击:9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需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 解除同居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所属:同居房屋分割 日期:2011-10-23 点击:15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解除同居财产应当如何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富分割按一般共同财富处置。同居期间的共同财富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奖励,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富,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富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富。双方共同财富必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需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富,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富,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富,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富,都不属于共有财富。二是必需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富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富,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富,不属于共同财富。...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所属:调解协议离婚 日期:2011-10-23 点击:8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指当事人在离婚时向配偶提出的具体要求,离婚条件。可以自行协议拟订,也可委托离婚专家代为谈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谈条件。应该考虑如下四个方面: 经营活动,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包括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管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个人共同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归还,但也可以协定让对方代为归还。而个人债务,必需个人归还。如果你想离婚不吃亏,最好请离婚律师参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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