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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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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时间:2012-5-28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客户咨询】

 

我与妻子结婚7年,婚后我向父母借款9万,妻子向父母借款3万,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购买单价2500),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我们一直轮流还款,并约定贷款还完后再归还双方父母的借款。去年9月我们提出离婚后,妻子就明确拒绝承担归还贷款,并说房子她不要,但我要按6000/㎡的当前单价计算房子的增值并分一半给她。我认为妻子提出的当前单价过高,同一小区同一楼层相同条件的房屋,别的房主出售标价也才4000元每平方,还可以谈价(这个她是知道的),因此我没有同意。后来我们协商:贴出售广告出去,看别人出什么价。妻子将广告贴出后我提议:第三方出什么价格,我就按该单价计算增值补偿,其它条件不变,妻子表示即使亏本也宁愿把它卖给第三方,不愿意按第三方的出价将她的那部分转让给我。
这件事就这么一直拖着,我们还没有办离婚手续。现在我的疑问是:
1.在我与第三方之间,相同条件谁具有优先权?
2.开发商的标价与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之间有着很大区别,现在很多开发商标价打折都卖不出去。如果打官司,我主张按4000的单价计算增值补偿,法院会支持我的主张吗?
3.妻子已经明确表示不再承担归还房产的义务了,现在我的累计还款金额是她的累计还款金额的一倍多了,我若主张该房产的增值部分按双方各自归还贷款占全部贷款本息的比例来计算(谁换得多谁拿得多),法院会支持吗?
4.妻子现在既不同意按正常单价计算增值补偿将房产中她的那部分转让给我,又不承担归还贷款的义务,那我一直把贷款还完,或者借钱把剩余贷款提前还了,增值部分也要分妻子50%吗?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婚后妻子有一个食品经营部,购买运货的汽车还向我父母借了30000元,我自己也曾经拿过几千块钱给妻子周转(后来吵架妻子还给我了)。妻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向我提供经营部的货、款往来帐目、单据等,我对该经营部的情况一无所知。我认为妻子能经营这份事业是以我有稳定的收入为基础的,并且出过钱,还帮妻子推销过一些食品,但妻子却认为我没有提供过任何帮助。对于这种情况,我有权要求妻子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你们对于房产价格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2•到时候让法院指派一个鉴定机构估价,你可以按此价支付你妻子他所有的那部分的房子价格。
如果你们借各自父母的钱有借据,或者双方都认可,可以从现有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从应得房款中扣除,归还父母。
因为你们一直没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还是夫妻,所以不管你还的多还是她还的多,都不影响房产的分割。
3•对于你妻子开食品经营部的财产状况,你也可以委托律师查清,或者在诉讼中让对方向法院提交帐目。
这个食品经营部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了用于共同生活。所以也有你的部分。
关于借钱部分,你有借据或者你们双方都承认,那么就可以索回。
建议:如果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到不能复合,那么不要因为财产问题一直拖。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因为你们夫妻的财产问题较复杂,那么最好请个专门婚姻的律师
追问
“因为你们一直没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还是夫妻,所以不管你还的多还是她还的多,都不影响房产的分割。”——可否这样理解:妻子是有收入的,即使她明确拒绝承担还贷义务,从她表达拒绝之意开始,无论我自己承担了多少贷款,都必须将房屋增值部分分一半给她?这很不公正啊,权利义务不对等呢。

回答
房子分割是一人一半。她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你一半。这样其实就差不多,婚姻又不是做买卖。

追问
从提出离婚开始,她就没有再归还过贷款。贷款我一人承担,我没有意见,房产增值部分分她一半,我也没有异议,但是她说“宁愿亏本卖给第三方,同样的价格也绝不让你占便宜”,按正常价格我叫“占便宜”,按她的价格她就认为合理,6000啊,鬼都没人问,人家房开商的报价打完折都没那么高,我认为她就是在勒索我,我肯定不乐意,所以才在这来看看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要跟她做什么买卖。

回答
你就起诉离婚,在诉讼请求中加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
到时候,你们可以指派鉴定机构估价。价格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
起诉离婚!

. TAG: 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分割原则 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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