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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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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份】老公婚前开的公司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4-11-6 点击:18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公司股份】老公婚前开的公司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 ...

  • 【公司企业】夫妻离婚怎么分割个人独资企业财产股份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4-10-11 点击:8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公司企业】夫妻离婚怎么分割个人独资企业财产股份? ...

  •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公司里我的股份需要被分割吗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12-31 点击:9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在国外,夫妻双方结婚之初就订立协议明确将来一旦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目前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婚前、婚内协议中涉及离婚时的处理条款在发生争议时往往被视为限制离婚自由从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公司股权算不算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8-16 点击:22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一方创立了一家有限公司,老公站90%股权,妻子占10%d 股份,或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老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90的股权转让给了他的姐姐,现在妻子准备起诉离婚,请问该股权还能拿回来吗,算不算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

  • 股票可否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6-18 点击:20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一是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的,应首先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即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帐户上。...

  • 婚前一方所有的股权在婚后增值部分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3-21 点击:29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范围扩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对外投资的情况也逐渐增多。投资设立的组织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于投资财产具有特殊性,涉及法律体系范围广,处理起来较为棘手,在婚姻法修改之后这种财产的分割逐渐暴露出很多的问题,甚至大部分法院理解与处理极不一致,无法保护弱者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尴尬的局面。分割有限公司股权是个复杂问题,相关的权利主体和法律关系都要照顾到。从股权性质看,股权不是一般的财产权,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股权价值是动态的、股权中部分权能限制使向外部非股东转让受到阻碍,进而导致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加人公司成为股东身份程序复杂,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对于此问题规定得不够具体,难于操作。股东配偶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类似于我国民法中的“准共有”概念,可是《公司法》对于此共有在立法上的空白,造成股东配偶分割时于法无据。而法院在审理期间,在评估股权价值或征求其他股东意愿时,往往周期拖得很长,也会使当事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因此,在实践中,我们通常提醒当事人,在对股权进行分割时不要意气用事,一味地期待法律给予绝对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而是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自己对股权价值有个合理判断,采取共同协商与法院调解相结合的原则。 ...

  • 离婚后股权分割划上句号 前妻分得一半净资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11-2 点击:50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后股权分割划上句号 前妻分得一半净资产 在夫妻离婚后、双方共同财产未作处理的情况下,前夫擅自将婚内公司股权转让他人,从而引发一起离婚后股权财产纠纷案。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范家春应偿付原告刘志芬分割被告范家春在第三人上海某电控公司40%股份的折价款75万元;被告范家春应偿付原告刘志芬转让第三人上海某电控公司30%股份给第三人刘婷婷的股份折价款75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范家春及第三人刘婷婷、电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 雇人偷拍的视频证据可以证明丈夫有外遇吗?合法有效吗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1-8-28 点击:15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创办了一架企业,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随着岁月增加,妻子怀疑丈夫会在外有外遇,随雇人偷拍跟踪丈夫,终于拍到丈夫和女秘书亲密的画面,然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分割企业70%股份。 ...

  • 离婚时夫妻一方占第三方公司股份,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8-2 点击:5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时夫妻一方占第三方公司股份,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 离婚时公司股权及收益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8-2 点击:6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限公司不像股份公司那样是完全的资合性质,它依赖的是有限的几个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因此对于转让给外人股权,加入新股东,必须经过其他半数股东同意,由此也引申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 夫妻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7-5 点击:27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人参与投资、经营的方式越来越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等,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亦相应扩大,笔者近日代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即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 ...

  • 离婚时,夫妻共有股权能否进行分割?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3-10 点击:11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因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依法调解,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原、被告在庭审过程中就子女抚育问题,除公司的财产、债务外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公司的财产、债务在扣除第三人的股份外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范围,但公司是在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公司的80%的股份应是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可各得一半,即各占有40%的股份。 ...

  • 离婚案件股权分割的法律分析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3-10 点击:60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网络转载

    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分割是个难题。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由流通,对股东资格没有限制,且在公开市场上可以得到公平的估价,因而分割时相对容易处理。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所代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而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份(或称股权、出资额)流通的限制性,在夫妻财产分割中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出现股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持有股权,另一方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下文称持有股权的一方为股东配偶,称不持有股权的一方为非股东配偶;二是夫妻双方都持有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如果解决了第一种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第二种情况自然迎刃而解。故本文仅讨论第一种情况。...

  • 离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妻公司的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3-10 点击:12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该条款可知,立法明确规定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独立财产权是保障交易安全的一般保证。公司的独立财产彰显了公司的资信水平,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为可能的交易责任提供了物质基础,故公司也因具有独立的财产而从根本上树立了公司与他人相区分的独立人格地位。...

  • 婚后设立的公司股份的升值部分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2-15 点击:2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婚后设立的公司股份的升值部分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和老公2007年在浦东新区南汇惠南镇登记结婚,婚后有一个儿子,今年2岁。2009年我父母出钱以我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是股东,董事长,公司经营一直也是我在负责,老公没有参与过。 我们由于性格不合现在准备离婚。请问钟涛律师,这公司的资产该如何分?投公司股份升值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想要2岁的儿子,该怎么样去争取呢?谢谢钟涛律师。 ...

  • 夫妻做生意投资比例是否等于财产约定-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0-12-17 点击:11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此条严格规定了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要件。工商登记时,尚女士、江先生都没有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也没有提交出资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在此情况下,尽管工商登记机关将二人出资设立的公司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它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形式要件,所以,此公司不能认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尚女士、江先生设立的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不适用此规定,其工商管理登记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其工商登记能作为他们在公司中财产所有权份额的依据,但此依据也不能成为夫妻对财产的书面约定。因为工商登记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江某和尚某没有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书面协议。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出资数额是用于工商登记,它并不一定适用于日后的财产分割。所以,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比例不等于夫妻对财产的书面约定。即使是约定,也属于不明确的约定。因为夫妻名下注册的股份只是对出资比例的约定,对公司利润的分配、股权的归属、公司债务的负担等都是不明确的,即对财产的归属、占用、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权利都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夫妻双方出资比例不能视为夫妻双方对以公司股份形式存在的夫妻财产的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在本案中,江某和尚某也没有对于夫妻财产的明确约定,双方争议的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处理。婚姻法第18条是关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的规定。法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本案中,当事人所争议的财产显然不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7条是关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规定。按照该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江某和尚某是以婚后各自做生意赚的钱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出资成立的公司。两人投入的资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两人争议的财产即公司的股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特殊情形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平等分割。江某和尚某争议的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一般应当两人各占一半。 ...

  • 显名股东的股份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0-4-14 点击:234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显名股东的股份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上海离婚律师...

  • 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 所属:婚前协议 日期:2010-1-26 点击:126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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