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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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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公司里我的股份需要被分割吗

时间:2012-12-3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公司里我的股份需要被分割吗

【客户咨询】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公司里我的股份需要被分割吗
因为感情生活习惯问题,我可能面对离婚的决定,现在有些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是2011年6月份结婚的,在2012年5月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是公司的股东,但是钱是我父亲出的,公司刚成立,设备要到10月才会到,试产就要到10月份,如果现在离婚的话,公司里我的股份需要被分割吗 ?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根据公司法及婚姻法,你在公司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按照规定你选择几种方式,比如你持有股份,补偿你配偶一本钱等
   在实践中,股权分割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直接转让。像上述影视传媒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若系非本公司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必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不必对夫妻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公司法》第35条所规定条件的制约,操作时往往难以实施。
 二、作价补偿。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对于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必须要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三、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此类拍卖依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竞买,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拍卖结束后,夫妻双方就拍卖的价款平均分割。

如何约定才能避免纠纷?
两人结婚之初 应订立财产契约
2011年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我国婚姻家庭契约化趋势加剧。
在国外,夫妻双方结婚之初就订立协议明确将来一旦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目前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婚前、婚内协议中涉及离婚时的处理条款在发生争议时往往被视为限制离婚自由从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今后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只要是双方认真思考、真实意愿所达成的协议就应被认可。对企业家、风险投资者来说,也需要重视婚姻对公司、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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