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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高院的相关精神,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该房产是婚前所买,也可认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候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应该将目前的房价扣除掉张明的100000元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
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精神,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孙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孙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孙先生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 ...
在婚姻生活中,很多财产上的问题,比如赠与等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很多夫妻怕谈这些问题“伤了和气”,孰不知,一旦婚姻破裂,这些曾经无视的“小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理智一些的夫妻,在财产问题上,还是提前达成“纸面”说明,才能真正做到“分手以后也是朋友”的融洽关系。...
我在2005年支付首付款,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证在2007年办出。2008年和妻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部分贷款。现在由于双方性格原因,我准备离婚。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如何分割呢? ...
现在的80、90后结婚一般都必须有房有车,裸婚的情况非常的少,实行计划生育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虽然小夫妻没有存款和积蓄,所以都是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女方出资装修或者买车,那么如果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那么这些房产和装修款,以及车辆如何分割呢?...
夫妻离婚,感情问题是首要的,如果感情破裂,那么离婚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要涉及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今的家庭,房产当然是最大的资产,围绕房产也是矛盾的爆发点。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是否夫妻共同,父母首付款出资是否返还,夫妻房产比例如何分割,房产的市场总价如何确认等等系列复杂的问题。钟涛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解答如下。 ...
生活中不少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小孩共有房产的情况,特别是现在只有一个孩子,夫妻都会把财产留给孩子等等的情况发生。此案争议焦点是:...
甲男和乙女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登记在甲男名下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归独子小甲所有。该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甲乙共同协商准备将房产卖掉,且小甲已成年也同意出售房屋。向公证处询问可否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由男方出卖房屋,这样可以减少过户手续。...
钟涛律师按:如果自家的房子因为欠款被法院查封,之后又续封了1年,3年之后,如果法院没有再次查封,请问这套房子可以出售吗?...
1、法律上规定的婚后,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还是举办结婚仪式的时间为准? 2、房屋只登记在夫妻一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