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第三者外遇赔偿>老婆有了外遇要求离婚,男方在离婚时怎样提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上海离婚律师 >

老婆有了外遇要求离婚,男方在离婚时怎样提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7-1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老婆有了外遇要求离婚,男方在离婚时怎样提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法律依据吗-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我们结婚四年有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她妈妈由于贪图享受有了外遇大约一年了,她要离婚,我们有一处住房,在离婚时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该出多少抚养费和教育费,财产划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外遇有没有证据,没证据无法说明对方有外遇。 
2、是协议离婚民事诉讼,协议就看双方协商,诉讼看谁是主要过错方 
3、财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有没有存款和共同负债,协议离就协商,诉讼法院判。 
4、抚养小孩,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有的一方可能会有抚养权。 


【相关法条】
在离婚时提出要求过错损害赔偿。房子均分。抚养费要看当地情况,由法官决断。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http://www.yaoup.com
. TAG: 上海 外遇 离婚 男方 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