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第三者外遇赔偿> >
  • 哺乳期内老公出轨,我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赔偿 日期:2012-5-17 点击:23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哺乳期内老公出轨,我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赔偿离婚要求损害赔偿是必须要有法定理由才可以的(婚姻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事由主张也得不到支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上述理由之一,偶尔的出轨不是上述法定理由; 3、作为女方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要查清家庭财产状况和财产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只能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老公有了外遇,财产会怎么分割,我可以提起赔偿吗? 日期:2012-5-17 点击:13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有了外遇,财产会怎么分割,我可以提起赔偿吗?如果能证明有外遇,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对你比较有利,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夫妻财产一般是一人呢一半。 ...

  • 老公出轨了,如果没有出轨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日期:2012-5-17 点击:17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出轨了,如果没有出轨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否则单凭你口述这些内容,没有证据证明外遇,那么外遇问题法院不会考虑,夫妻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一人一半。 ...

  • 钟涛律师支招捉小三宾馆入住记录视为“捉奸在床” 日期:2012-5-4 点击:24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在离婚案审理中,即使妻子向法庭提供丈夫与另一女子开房过夜视频录像,以证实男方有重大过错,法庭缘何不采信这一证据?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会被采纳?胡律师介绍了一个比较简单有效的取证方法:女方想证实男方不忠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以合法渠道"捉奸"在床,即发现配偶与人开房后立即拨打110,交由警方处置;二是可向法庭申请调查,由法庭调取相关录像证据及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锁定婚外情。 ...

  • 我是现役军人,今年年初结婚,由于经常出差,妻子有了外遇,我要求离婚 日期:2012-5-4 点击:15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具体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是拖着不离婚,这个要看你自己决定了,感情的事情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你和老婆事是否还能过下去。...

  • 老公有暴力我该如何离婚,会报复我吗 日期:2012-5-4 点击:13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有暴力我该如何离婚,会报复我吗我和老公结婚1年多,其实在谈恋爱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有大男子主义,并且有暴力倾向,经常动不动就打我,我本来不想和他结婚的,但是他威胁我,如果不结婚就要把我的裸照在县城公布,并且要杀害我的父母,我们是个小城市,没有办法,我和他登记结婚了。希望婚后他能对我好点。但是婚后他更加的厉害了。最近他的工作出了点问题,经常喝酒,回家拿我出气,昨天把我的头都打破了,我想厉害,我该怎么办,请问钟涛律师,我怎样才能离婚,并且不被他报复?...

  • 暧昧短信被判做离婚证据 日期:2012-5-2 点击:12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本案中暧昧短信被采纳为证据并不是重点,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短信采纳为证据实际是画蛇添足。在钟涛律师经办的案件中,短信极少被作为证据采纳,因为短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如何证明是对方本人所发,短信内容与案件的关联性如何证明?所以这个判例并不具有普遍性。...

  • 老公有外遇怎么办理离婚 日期:2012-4-25 点击:13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有外遇怎么办理离婚...

  • 老公有家庭暴力致我轻伤,该如何赔偿? 日期:2012-4-25 点击:14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有家庭暴力致我轻伤,该如何赔偿?...

  • 女方结婚前通奸怀孕,丈夫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手,妻子需要承担何种责任? 日期:2012-4-23 点击:17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国法律对婚前性行为未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认为禁止婚前性行为只是公民道德义务,而非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虽然我国新《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互负忠实义务,但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不得有婚外性行为,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当然也包括夫妻不得遗弃配偶,不得为了第三人的利益而牺牲配偶的利益...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