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起诉法院离婚> >
  • 离婚案件起诉后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场怎么办 日期:2011-3-28 点击:58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原告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发传票组织开庭,被告当场没有来怎么办?离婚案件还能继续审理下去吗?必须撤诉吗?...

  • 新婚姻法离婚程序、离婚申请程序 日期:2011-3-25 点击:12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 法院诉讼离婚管辖权 日期:2011-3-25 点击:5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符合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 日期:2011-3-25 点击:6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 法院诉讼离婚期限 规定 日期:2011-3-25 点击:16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 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次起诉是否可以离婚 日期:2011-3-21 点击:35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次起诉是否可以离婚...

  • 离婚诉讼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日期:2011-3-21 点击:31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日期:2011-3-21 点击:19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下,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就上海而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程序,做的比较成功,当天就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具体的立案标准及调解程序以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上海市其他各区法院掌握的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有通过简易程序进行诉前调解程序。...

  • 离婚案件为了保护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日期:2011-3-21 点击:9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案件为了保护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 如原告属于第一次起诉,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日期:2011-3-21 点击:39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原告属于第一次起诉,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