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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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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离婚方式与新加坡离婚方式的区别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2-3-19 点击:67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离婚方式与新加坡离婚方式的区别在新加坡,每一个离婚案都是诉讼案,即使双方是合意离婚,也必须经过诉讼程序。而且,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一般都聘请代理律师,而在聘请律师之前,还可获得律师的免费咨询服务。无过错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让过错方为其支付律师费;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则可以向法律援助局申请法律援助。因此案例中的林某尽管经济状况很差,仍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帮助。我国法津对离婚方式的规定不同于新加坡法律。我国(婚姻法)除规定诉讼离婚的方式外,还规定了非诉讼的离婚方式,...

  • 2012新婚姻法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65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23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再也忍受不了丈夫的出轨行为了,他死活不肯离婚,我想让法院判决离婚,那要怎样走这个程序呢? ...

  • 起诉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所属:婚前协议 日期:2012-3-19 点击:26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起诉离婚的案件,起诉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详情请点击: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离婚诉讼程序也随即开始。上海钟涛离婚手续 ...

  •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3 点击:17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离婚纠纷,目前两种方式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其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方式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准备去法院离婚,要了解去法院起诉程序和要求,以便顺利立案,同时也可以考虑由专业的离婚律师做为代理人人,代为进行案件的全程离婚案件的代理,这样也可以大大节省当事人一方的时间及精力。以下本离婚律师将离婚案件法院关于立案的相关要求整理如下,作为参考,具体离婚案件立案相关要求以立案法院要求为准。 ...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做才能离掉?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2-29 点击:22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做才能离掉?1、诉讼离婚是有一定程序要求的。 2、如果你一审中提供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医院暴力致伤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第一次就判决你们离婚 3、如果没有证据,法院第一次都会给夫妻和解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的。 4、具体取证工作设计复杂的法律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找专业律师指导下取证。 ...

  • 丈夫外遇,离婚时如何能得到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2-2-20 点击:13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丈夫外遇,离婚时如何能得到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男方有第三者出现,女方和男方都口头同意离婚。现在女方通知男方去协议离婚,男方以各种理由不出现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2-2-15 点击:11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如果你们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法院有程序和时间的。 2、首先你必须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法院才可能立即判决你们离婚,否则第一次不会判决你们离婚,如果他本人不出庭,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但是也是要求有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的。 ...

  • 在离婚诉讼调解中如何应对来自法官的心理压力? 所属:调解协议离婚 日期:2012-1-8 点击:22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在离婚诉讼调解中如何应对来自法官的心理压力?根据钟涛律师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不仅要注意正确运用有关婚姻法律的专业知识,往往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这是因为,在离婚过程中,法官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按照法律认定案件事实,另一方面还要对离婚双方进行调解。而调解制度在诉讼离婚案件中是必经程序,不仅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时要做和好的调解工作,还要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时候做有关离婚财产和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调解。 ...

  • 怀疑重婚被刑拘三十五天证据不全怎么办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1-12-8 点击:12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怀疑重婚被刑拘三十五天证据不全怎么办1、重婚属于刑事案件,证据很重要,现在第三者和孩子很关键 2、一般来说公安机关逮捕2个月为限,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婚行为,一般都会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建议你聘请律师,和公安打交道。...

  •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1-11-10 点击:16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股票的增值可能发生在李某婚前,也可能在婚后,还有可能在某一时段发生严重亏损,后又大幅增值。法院从该笔股金中划出10万元作为李某的个人财产,余款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享,已经综合考虑了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规定及日常生活经验,体现了公平、公正。 ...

  • 老公有小三在外同居三年,我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所属:第三者外遇赔偿 日期:2011-11-8 点击:55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老公有小三在外同居三年,我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证明其有过错你可另外得到赔偿。 外遇离婚赔偿涉及比较复杂的证据收集,法院开庭等程序,必须聘请专业离婚律师为你解决,可以最大程度的证明丈夫外遇情况,财产分割对你更加有利。 ...

  • 为什么诉讼离婚要经过调解?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4 点击:20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为什么诉讼离婚要经过调解?《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11-4 点击:26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2 点击:30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

  • 单方面起诉离婚程序怎么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1 点击:34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起诉离婚条件夫妻任何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浅议公告离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0-30 点击:124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浅议公告离婚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自然人大量自由的流动,是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案件日趋攀升的根本原因所在。广大农民纷纷外出务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婚姻当事人外出后多年下落不明,导致婚姻生活名存实亡,一方当事人不得不到法院诉讼离婚。还有一些人被外面的世界迷惑,故意逃避家庭责任、义务,有意不让自己的行踪被家人和亲属知道,也有部分夫妻为逃避债务、躲避计划生育等人为地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以达到借假离婚逃避法律的目的,这些造成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而提出离婚的案件增多。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婚姻是关系到人身的重要身份关系,每一个家庭的稳定和谐都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准确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显得更为重要。 ...

  • 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该如何应对来自法院的电话?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0-26 点击:25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该如何应对来自法院的电话?对于绝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法院通常会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是可以打电话通知被告的。对于来自法院的电话,作为被告一定要认真应对。因为法院在电话中经常会就一些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询问,如果贸然回答这些问题,往往会对自己在日后的案件审理造成不利。因此,根据本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作为被告在突然接到来自法院的通知时首先要沉住气。然后需要向法院和对如下问题: 1、打电话的人是谁,是哪一个法院...

  • 诉讼离婚中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0-26 点击:24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所谓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该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法官往往采取灵活方式处理举证问题,比如可以在向离婚案件被告送达起诉书时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适时指定举证期限。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就要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是三十天,且在开庭审理前要完成此程序。为此,本婚姻律师提醒每一位正在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定要牢记法官所确定的举证期限,及时提交诉讼证据,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 婚姻家庭关系概述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1-10-26 点击:17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婚姻家庭关系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婚姻是为人类社会制度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就是婚姻双方、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 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又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因此,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离婚的处理原则、程序、条件以及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方对另一方的帮助等问题,都属于夫妻关系的内容。家庭关系基于出生、结婚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又因为离婚、家庭成员死亡、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等原因而消灭。因此,关于确认家庭成员的身份,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产生、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事项,均属于家庭关系的范畴,由婚姻家庭法予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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