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认定,首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标志,可以借助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动产取得的原因、各当事人的出资以及对动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作出综合判断;而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辆)、不动产(如房屋)等的共有关系认定,则主要通过登记来判断。 ...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界限。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就房产而言,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以及以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其他共同收益所购买的房屋均属于家庭共有房产。对于家庭共有房产的产权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由家庭成员按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没有约定的,推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等额均分。 ...
钟涛律师按:在夫妻离婚诉讼中,有一类房产如何分割比较复杂,让很多人都不清楚,例如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首付款是父母出资,贷款是夫妻偿还,此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
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弥补,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弥补,则该安排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富,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富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富,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富使之增值,增值局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夫妻一方,拆迁安顿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富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排承租人的房产和弥补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
3、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4、如果你能证明出资款系婚前存款,那么用此购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屋,使用的购房款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包括在购买房屋时折算的购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不仅仅是针对购房时登记的个人,其福利政策惠及整个家庭,所以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男方付得首付,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婚后一起付的房贷,那么女方的名字可以补上...
、照顾身体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扶贫济弱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在双方离婚时平衡双方利益应考虑的因素。这样做也是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的需要。 5、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由于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所以我国法律给予了女性在离婚时的特别保护。 ...
夫妻共有的机动车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