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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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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3年,刚买一套房。因男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房子可以归女方所有吗?孩子一周岁可否归女方抚养 日期:2011-10-13 点击:9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如果男方同意,房子可以归女方所有,但女方必须对男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千万不要以为男方有过错就能够以此为理由剥夺其全部财产,这在法律上是不受支持的,除非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

  • 公有外遇提出离婚,第一次没判,这次判了,孩子和房子归我,但要我拿出50万,我根本没钱,上诉有用吗? 日期:2011-10-13 点击:14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公有外遇提出离婚,第一次没判,这次判了,孩子和房子归我,但要我拿出50万,我根本没钱,上诉有用吗?...

  • 婚后买房,不管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1-9-21 点击:22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是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子女个人房产,如果登记在对方或者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名字也在上边,视为家庭共有财产...

  • 家庭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日期:2011-9-16 点击:20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关系的认定,首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标志,可以借助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动产取得的原因、各当事人的出资以及对动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作出综合判断;而对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辆)、不动产(如房屋)等的共有关系认定,则主要通过登记来判断。 ...

  • 夫妻婚后和父母共同建造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日期:2011-9-16 点击:2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界限。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就房产而言,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以及以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其他共同收益所购买的房屋均属于家庭共有房产。对于家庭共有房产的产权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由家庭成员按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没有约定的,推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等额均分。 ...

  • 房产证上有父母夫妻名字的家庭共有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日期:2011-9-16 点击:75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律师按:在夫妻离婚诉讼中,有一类房产如何分割比较复杂,让很多人都不清楚,例如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首付款是父母出资,贷款是夫妻偿还,此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1-9-13 点击:33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弥补,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弥补,则该安排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富,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富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富,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富使之增值,增值局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如果夫妻一方,拆迁安顿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富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排承租人的房产和弥补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

  • 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1-9-13 点击:28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3、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4、如果你能证明出资款系婚前存款,那么用此购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

  •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1-9-13 点击:12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离婚时怎么分割经济适用房,一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日期:2011-9-7 点击:38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屋,使用的购房款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包括在购买房屋时折算的购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不仅仅是针对购房时登记的个人,其福利政策惠及整个家庭,所以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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