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满18岁后一方是否要继续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止?
现在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对子女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后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大学毕业,或者参加工作时止。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上目前规定都是父母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那么这种约定超过18岁以后,另一方是否要继续支付呢?说白了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导致是按照法定18岁止,还是约定时间止?二者发生冲突的时候,那个优先?
钟涛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均具有约束力,被告即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离婚协议书所确定的民事义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约定义务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1085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文将"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均交由"双方协议"优先确定,明确认可父母有权通过约定自主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和给付期限。只有在"协议不成"时,才由法院判决。
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至子女工作止",系双方对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自愿延长,该约定:
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违背公序良俗
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以"子女已成年"为由拒绝履行,实质上是以法定的最低标准否定双方自愿约定的更高标准,该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同时钟涛律师检索了裁判文书网类似案例,简要报告如下。
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父母抚养费支付义务类案检索报告
一、检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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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主体: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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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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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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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方法:关键词检索法、法条关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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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关键词:抚养费、18 周岁、大学毕业、离婚协议、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二、检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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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法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法律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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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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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父母仍应支付抚养费的裁判规则。
三、检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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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父母法定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18 周岁止;仅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残疾、疾病等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对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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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效力: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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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无协议约定且不具备法定需抚养情形的,父母无法定支付大学期间抚养费义务;有合法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法院均支持按约定履行至子女大学毕业。
四、检索内容(类案裁判要点)
案例 1
案件名称:赵某某乙与赵某某甲抚养费纠纷案
案号:(2024) 川 0116 民初 5581 号
审理法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赵某某甲与杨某某 2022 年 11 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赵某某乙由女方代为照管,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 2400 元,并承担全额教育费、医疗费,支付至赵某某乙大学毕业时止。后赵某某甲自 2023 年 6 月起拖欠抚养费,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拖欠费用并继续按协议履行。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被告应支付拖欠抚养费 21600 元,并自 2024 年 3 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 2400 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承担至子女大学毕业时止。
案例 2
案件名称:郝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5) 渝 0235 民初 4426 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郝某与李某 2024 年 8 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由郝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800 元至女儿满 18 周岁且大学毕业,医疗费、教育费双方各承担 50%。李某仅支付 1 个月抚养费后违约,原告诉请依约履行。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按约定每月支付抚养费 800 元至子女大学毕业时止,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各负担 50%。
案例 3
案件名称:张先月与秦大发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1) 豫 1525 民初 8668 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张先月与秦大发 2021 年 8 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秦大发抚养,抚养费及学费由秦大发承担至大学毕业为止。后婚生子实际随张先月生活,秦大发未支付抚养费,原告诉请每月支付 1000 元至大学毕业。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子女实际随原告生活,被告应依约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子女大学毕业时止。
案例 4
案件名称:朱碧芬与张宴祥抚养费纠纷案
案号:(2021) 粤 1423 民初 888 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朱碧芬与张宴祥 2019 年 5 月协议离婚,约定三名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 元至小孩大学毕业时止,学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拖欠抚养费及学费,原告诉请支付拖欠费用并继续履行。
【裁判要旨】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学费,并自 2021 年 5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各子女大学毕业时止。
五、类案裁判规则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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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抚养止于 18 周岁: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 18 周岁止,大学阶段教育不属于法定抚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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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优先于法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自愿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大学毕业,属于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均认定有效并判令依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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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成, 年不免除约定义务:即便子女已年满 18 周岁,只要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支付至大学毕业,父母不得以子女已成年为由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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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尺度统一:各地法院对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至大学毕业” 的处理规则一致,均支持按约定履行至子女完成大学学业。
附件:检索案例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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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川 0116 民初 5581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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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渝 0235 民初 4426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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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豫 1525 民初 8668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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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粤 1423 民初 888 号判决书
检索人:钟涛律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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