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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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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的新情况指哪些?

时间:2013-7-4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离婚程序】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的新情况指哪些?

 

  钟涛律师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6个月才可以受理,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的新情况指哪些?

 

       《法条》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此项是为了确保当事人不滥用诉讼权利在,增加对方和法院诉讼资源浪费,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就是为了给与6个月的缓冲器,让夫妻双方都冷静一下,避免出现冲动吵架离婚的情况,否则,今天判决你们不准离婚,明天你又来起诉。没完没了了对吧。所以订立一个缓冲器实际好处还是能比较大 的。

 

   钟涛律师提醒:(1)此项限制仅针对原告来进行的如果是被告现在想主动起诉离婚,则没有任何限制。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因此,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在6个月内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民法院亦应受理。

 

(2)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即与原离婚诉讼所支持离婚请求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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