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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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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签订离婚协议,但其中的约定不一定有效

时间:2011-11-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男女双方一旦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就一定要签署离婚协议。关于离婚协议无效问题,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离婚协议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并到婚姻登记机关操持了正式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相关解释在本婚姻律师以前撰写的文章中多有论述;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约定仅由一方承担。这种约定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这是因为法律要考虑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利用离婚协议恶意规避债务。即如果债权人不认可你离婚协议约定,法院仍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归还债务;

再有,很多夫妻在离婚协议的财富约定中会处置本属于他人的财富,比如处置父母的房产或租住的国家或单位的房产。这种约定肯定是无效的

由于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民事约定,故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法律的维护。所以大家可以在起草离婚协议时约定对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自行把户口迁出,否则需要按逾期每天支付一定比例的弥补金(该弥补金并非离婚弥补金这样约定后,一旦对方拒绝迁出户口,则可以凭此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不是对方迁出户口,而是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弥补金。这样做,法院就会受理并支持你诉讼请求。而对方面对不时累积的弥补金往往会自动把户口迁出。离婚后户口迁出问题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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