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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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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方有了婚外情离婚对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8-3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请问一方有了婚外情离婚对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
《〈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同居时,既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出现的具有隐蔽性和较为稳定的两性关系之行为。其特征是同吃、同住、同性生活,也称为姘居。
如果满足这个情况,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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