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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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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如何处理-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6-2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虽然对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做出了原则规定,但对本文提出的问题却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我认为,离婚案件中,对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偿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此房屋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如果双方对产权没有争议,亦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4、离婚后,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术几种情况,凡是最终确定为一方财产,婚后偿还银行贷款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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