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起诉法院离婚>夫妻冷站也构成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条件-上海离婚律师 >

夫妻冷站也构成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条件-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5-1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夫妻冷站也构成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条件-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律师按: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不同意了离婚,同时又不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法院第一次诉讼不会判决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但是如果偶其他情况表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那么除了婚外情、虐待对方、遗弃对方等恶劣的行为来,因此,在确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时,必须根据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来判断。

张某与陈某于1994年建立了自由恋爱关系,1998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后无子女。婚后双方由于性格差异,常因家庭琐事而双方互不理睬。2001年4月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冷战状态。 
    2008年10月,妻子张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陈某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长时期处于冷战状态,且原告对共同生活下去已完全丧失信心,若继续生活下去,对双方都是一种精神伤害,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离婚为宜。 


钟涛律师说法: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原、被告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从案件的事实情况来看,原告与被告之间进行了长时间的恋爱,婚后双方也没有做出诸如婚外情、虐待对方、遗弃对方等恶劣的行为来,因此,在确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时,必须根据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来判断。实际上,从双方第一次协议离婚开始,双方的感情就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裂痕,针对这种情况,双方并未进行良好的沟通,反而开始冷战,使得原本处于崩溃边缘的婚姻关系更加恶化。针对这种情况,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钟涛律师提示: 
    夫妻双方
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分歧时,应当相互沟通、相互关心,找出夫妻之间关系恶化的症结所在,从而为婚姻生活的继续打下良好的基础,若拒绝沟通,采取冷战方式,也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严重后果,使得婚姻关系无法存续。

http://www.yaoup.com
. TAG: 上海 离婚 律师 夫妻 法院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