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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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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析产的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法院能拍卖吗?

时间:2025-11-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未进行析产的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法院能拍卖吗?

没有进行析产的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法院能拍卖吗?

你好,是可以的。每个人的权利都需要自己去维护,既然说夫妻共有的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那么法院当然可以依法启动拍卖程序。作为配偶,如果和债务没有关系,需要提起执行异议,或者是提起分家析产诉讼。自己主张自己的份。如果你自己不提出执行异议,不主张这个房子有你一半的份额。那么从房产证上默认来说就和你没有关系。

当然了,现实当中无论是提起执行异议,还是说债权人代为提起分家析产诉讼。都是可以保留配偶的一半份额。法院照样可以启动房屋拍卖程序。这一半保留给配偶。另一半份额属于被执行人。直接拿走抵债。程序上没有任何的问题。都是可以继续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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