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离婚财产分割>钟涛律师:婚前的存款婚后用来购车算不算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

钟涛律师:婚前的存款婚后用来购车算不算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0-3-1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钟涛律师:婚前的存款婚后用来购车算不算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婚前我父母送给我一张银行存折,户名是我父亲。婚后我用这笔钱购买了一辆车,车主是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辆车应该视为婚后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父母是婚前赠送你财物或婚后指定赠予你财物,当然属于你个人所有。
  但从证据角度,你很难证明是上述所说内容。因为,户名是你父亲,你无法证明是婚前所得。购买车辆后车让直接为你,也无法证明是其他赠予。现在证据,反而证明,车是婚后所得财产。
  证据能证明什么,就是什么样的结果。 

 

这是由上海离婚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http://www.yaoup.com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手机 15800502572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qq  17281477

. TAG: 钟涛 上海 律师事务所 离婚 存款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