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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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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继承前夫母亲的遗产吗

时间:2010-3-1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我能继承前夫母亲的遗产吗

我能继承 
  前夫母亲的遗产吗 
   
  [分析与解答]: 
  你婆婆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通常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父母和子女。 但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针对你的情况,是否享有继承权的唯一条件是,你是否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院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针对你的情况,你定期给付婆婆生活费、定期探望婆婆,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给予老人很好的照顾,应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儿媳享有婚姻自主权,是否再婚并不影响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所以你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婆婆的遗产。 
  另外,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院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在你的案例中,你丈夫先于婆婆去世,孩子作为丈夫的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你丈夫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综上分析,你和孩子都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婆婆的遗产。具体来说,你的孩子尚未成年,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你再婚之后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前夫的妹妹在具备赡养能力的前提下,多年来对老人不闻不问,未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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