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男方在婚前有套房产,被女方花言巧语哄骗卖掉后,得款七十万元,用其中六十二万元同时又买了一套房产,由女方代办手续,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共同共有。
房产证办好之后,女方立刻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这套房产,请问女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或欺骗?如果离婚这套房产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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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该部分房屋根据登记应为共同财产,但因您出资较多,双方结婚时间较短等因素,法官会适当确定分割比例,您可以多分。 . TAG: 离婚 房产 名下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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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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