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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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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领结婚证,现在要离婚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可以起诉吗

时间:2010-11-2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结婚未领结婚证,现在要离婚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可以起诉吗

你好,我去年10月份结的婚到现在没领结婚证,现在因为他象神经病一样怀疑我在外面别人,还发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到我手机上,使我实在是忍受不了,所以我提出了分开,可是他居然叫他妈妈到我家无理取闹,还叫他爸爸经常打电话骚扰我家人,还有我的物品他家人也不让我拿回。我想问,我结婚时带过去的电瓶车、32寸液晶电视、蚕丝被和一些我的日常用品和衣物,还有结婚时他给我12000元买金饰的钱,现在金饰我这里只有一件另外两件都在他家,他现在居然无耻到还象我要12000元,请问他给我买金饰的钱是属于赠与关系,还是属于彩礼关系,还有我这么点东西可以起诉拿回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是合法的,而且全部返还都是合理的。同时,您的嫁妆也可作为您家送给男家的彩礼的一部分,您当然可以要求返还。而且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他向你要12000,你可以不用给他,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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