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子女抚养>我们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抚养孩子的年限吗-上海离婚律师 >

我们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抚养孩子的年限吗-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11-2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我们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抚养孩子的年限吗-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我们准备协议离婚,但在小孩抚养问题上有分歧,后经协商,准备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孩在5岁之前由女方抚养,5岁至10岁由男方抚养,10岁之后由小孩自己决定由谁抚养。请问律师,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如果在孩子5岁时她不把孩子给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父母关于小孩的约定合法有效,只要不违法都是有效的,你们可以自由约定隔期抚养小孩。

2、小孩10岁以后听取小孩自由意见,不论由谁抚养,父母都是双方的法定监护人,不能随意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http://www.yaoup.com
. TAG: 上海 离婚 协议书 年限 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