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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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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界限

时间:2009-11-24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因此而继承获得的财富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富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富,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同理,因赠与、遗赠等也同上。  

  

个人债务  

对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归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归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 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归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富清偿 ” 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3 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夫妻内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归还,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但是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当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等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  

或者在夫妻财富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 1 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  

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当: 2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财富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A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B 未经夫妻协商一致。; 

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 C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D 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如果是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  

夫妻共同债务  

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发生。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依照债务承当,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置财富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为购置这些财富所负的债务 1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富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富。; 

2 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 

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 因生产经营活动。; 

4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 

5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 

6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 

7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解释:  

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有 “ 扶养 ” 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 ) 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  

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经过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奸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养的子女 ”  

这种债务如果不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比如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借款捐助一个没有抚养关系的孤儿等等。离婚时候这笔债务由夫妻一方承当 ( 但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  . TAG: 债务 界限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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