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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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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的离婚手续怎样才能在中国境内发生法律效力?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2-8-30 点击:16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在国外法院离婚的,其离婚的法律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院的承认,才能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中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则当事人一方还可就此案另行向中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须注意,经中国法院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1、判决尚未 ...

  • 【涉外离婚】外国人和中国人如何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2-7-4 点击:24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请问钟涛律师,中国人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后,开始生活在国外,现在生活在上海,如果夫妻没有感情了,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吗? 钟涛律师认为,和外国公民结婚的中国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离婚: 1.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 ...

  • 外国法院哪些离婚判决我国不承认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5-28 点击:189 作者: 来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

  • 涉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5-28 点击:222 作者: 来源:

      1、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国外的离婚判决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办理。   2、我国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

  • 2012新婚姻法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65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11-4 点击:26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 中国公民在国外的离婚应如何办理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9-20 点击:27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在国外的离婚应如何办理...

  • 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老美)在国内结婚,如离婚可以在中国法院处理吗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8-29 点击:37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在国内离婚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2款),另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如果该外国人所在国家法律规定,不经法院判决离婚无效,那么该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离婚(1983年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第4条)。 ...

  • 对于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并取了外国姓名,后又在我国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应如何表述其姓名?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8-8 点击:38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我们认为,为了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执行,对于有中文姓名但定居境外的当事人,无论其是否有中国国籍,均可以先写明其中文姓名,然后以括号注明的方式按其所惯常使用的文字,写明其在外国使用的姓名。   对于无中文姓名的外籍当事人,如果在诉讼中曾以该当事人的中文音译姓名作为其姓名,或以其他方式确定过中文姓名的,比照前述办法处理。 ...

  •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限制一方出境呢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8-8 点击:19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的《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7〕公发16号的规定,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执行,同时通报公安机关。因此,人民法院有权对婚姻家庭案件中,有未了解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限制出境。实践中,限制出境的主体,往往是有财产给付尚未履行的情况。 ...

  •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5-17 点击:27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按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办理日本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大约二万日元的费用。 ...

  • 婚姻法对离婚程序的规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3-18 点击:6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 居住在海外的中国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1-3-2 点击:15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居住在海外的中国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0-12-27 点击:1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0-12-6 点击:6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

  •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权法律规定-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0-12-6 点击:13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93、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9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 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209、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0-11-24 点击:114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所地有关机关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馆领直接公证。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迁居其他国家仍按以上规定办理,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0-11-19 点击:76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上海离婚律师...

  •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0-11-19 点击:94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上海离婚律师...

  •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所属:外国人涉外婚姻 日期:2010-5-30 点击:215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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