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一生未娶,晚年靠邻居王姐照顾,立遗嘱把房留给王姐,没给远房侄子。老陈走后,侄子跳出来不干,说非亲非故凭什么拿我叔的房。王姐拿着遗嘱来找我,眼里有慌,问我钟涛律师,这房我到底能不能要?
这叫遗赠。遗嘱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是遗嘱继承;给以外的人,比如朋友、保姆、邻居,叫遗赠。法律上都允许,侄子那句凭什么,在法理上站不住。
但遗赠有个要命的时间点: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到期没表示,视为放弃。王姐幸亏在老陈走后一个月就来找我,我让她立刻书面表示接受,并留了快递底单和见证人。这套动作,救了她的房。
侄子那边,他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期待权,在遗赠有效时就让位了。可他不服,说王姐胁迫老人。要这么主张,得举证。没证据,法院认遗嘱。我让王姐把老陈立遗嘱时的录像、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找来,证明是老人自愿。
还有个细节,老陈的房有没有抵押、是不是唯一住房,都得查。遗赠执行前,得先清偿老人债务。房上有欠债,得先从遗产里还,剩下才给受遗赠人。王姐的房干净,没债,所以顺利。
侄子后来去法院起诉,主张遗赠无效。一审判决遗赠有效,房子归王姐。侄子上诉,二审维持。他这才死心。王姐拿到证那天,给我带了自家种的菜,说钟涛律师,这房是我该得的,可对不住他侄子。我说,你照顾老人是真,房归你,法理人情都通。
我办遗赠案,最怕受遗赠人闷声不响。有人觉得遗嘱写给我了就是我的,迟迟不表态,等想起来,六十天早过了,房归了法定继承人。法律不保护睡着的人。所以一知道遗赠,立刻、马上、书面表示接受,这是铁律。
老话讲过了这村没这店。遗赠的六十天,就是这村。我常跟当事人说,别等,别拖,表示接受那一步,比遗嘱本身还急。好多赢不了的案子,不是遗嘱不行,是当事人自己错过了日子。
临了说句实在的。老人把房给外人,多半是身边人没尽到心。子女若真孝顺,老人何必把房托给邻居?我见太多子女平时不露面,老人一走抢着分,反倒不如外姓人贴心。遗赠看似冷,冷的是人心的距离。王姐照顾老陈三年,一日三餐,这房,她受之无愧。
我再补一句。遗赠和遗嘱继承不同,受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最好用书面形式,并且留痕,比如公证处留存、快递给继承人、或者请居委会见证。光嘴上说我接受,将来继承人翻脸不认,你拿不出证据就麻烦。王姐那回,我让她三管齐下,才稳如泰山。钟涛律师见多了,接受遗赠这步,留痕比什么都金贵。
还有人问,钟涛律师,遗赠给保姆,要是保姆先死了咋办?那遗赠不生效,房回到法定继承,归侄子他们。所以受遗赠人得接得住。王姐幸亏在六十天内表态,才稳稳接住。我见过受遗赠人磨磨蹭蹭,等想接受,自己身体也垮了,房落空。所以遗赠这好事,落袋要快,别等。法律给六十天,是让你决断,不是让你犹豫的。
我观察,遗赠案里,继承人最爱攻击受遗赠人胁迫、欺骗老人。侄子那句,就是这套路。真要主张,得举证,空口不行。所以立遗赠时,最好全程录像、找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把老人自愿写清楚。老陈那回有录像,侄子才没翻起浪。我常劝老人,要把房给外人,就大大方方留证据,别怕儿女面子。留了证据,反倒护了受遗赠人,也护了你的真意。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老陈把房给王姐,报的是三年一日三餐的恩。法律认这份情,也认这份遗赠。侄子虽不服,法理上站不住。钟涛律师想说,遗赠看着冷,冷的是疏远了的后人;热的是被照拂的身边人。老人晚年谁在跟前,谁得了心,房就往谁那去,天经地义。儿女若寒了老人的心,怪不得房飞走。
还有人问,王姐拿了房,要交个税吗?个人接受遗赠房产,涉及契税和个税,政策有免征情形,得看当地和关系。我不是税务专家,但提醒一句:受遗赠人别光高兴房到手,先问清税和费,别房拿了,税单吓一跳。王姐那房是住宅、关系特殊,税负担轻;换个别的情形未必。所以接受前,花半天问清税费,比事后皱眉强。
再补,遗赠有时效争议,从知道受遗赠起算六十天。王姐是老陈走后知道,起算点清。可若老陈走了一年王姐才知,那六十天从她知道那日起。所以受遗赠人别装不知道想拖,法律看客观知道。王姐幸亏早知道早表态,没起争议。这点,受遗赠人得门清。
我常跟受遗赠人说,六十天是金期,过期不候。你磨蹭,房就归法定继承人,再哭没用。王姐那回,我让她当天就写接受声明、公证留存,滴水不漏。所以受遗赠的朋友们,知道遗赠那一刻,别庆祝,先写接受。这一笔,值一套房。法律不保护睡着的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