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留给已婚儿子,不给儿媳是否可行?
当然可以的。
遗嘱本身就是订立遗嘱的人,自己说了算,自己的遗产想给谁就给谁。完全可以在遗嘱当中指定遗嘱给自己的儿子,不给儿媳妇,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这样指定以后,到时候婚内儿子继承的遗产,就是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就不能分割。
反之,如果父母不订立遗嘱,指定遗产归儿子单个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婚内儿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离婚的时候就有权主张分割。
同时如果在婚内父母去世,但是实际遗产并没有发生实际继承,在离婚的时候,儿媳妇暂时不能主张分割,等到以后儿子随时获得继承遗产,儿媳妇随时可以主张分割。
另外有一个小知识。父母在婚内去世,但是儿子虽然作为继承人,是有权利放弃这个继承遗产的。儿媳妇还没有权利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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