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那些你必须知道的法律规矩!
现在很多情侣都会提前同居,但你可能不知道:没领结婚证,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和夫妻完全不一样!不管是分手时的财产分割、收入归属,还是万一有了孩子的抚养权,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搞错了可能亏大钱、伤感情。
先明确一个核心:未婚同居不享有夫妻的法定权利义务,法律只保护合法婚姻,同居关系的保护是有限的。下面这 5 个关键问题,一次性给你讲透!
一、一方悄悄找新欢,算 “过错” 吗?
答案是:一般不算!
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领了结婚证的夫妻,才负有忠诚义务。未婚同居的情侣,法律上没要求必须 “专一”,所以一方另行交友,哪怕出轨,也不算法律意义上的 “过错”,不能以此要求分手补偿。
但有两个例外:
1.如果一方已经有配偶,还和你以夫妻名义同居,又转头和别人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
1.存在家庭暴力、隐瞒重大疾病(比如传染病、遗传病)这种重大过错,才可能被认定为过错方,影响后续财产分割或赔偿。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
核心原则: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 “谁出资、谁所有” 来!
1.共同买的房、车,或者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分不清出资多少,就按公平原则,结合同居时长、谁照顾得多来判;
1.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
1.同居前自己就有的房、存款,以及这些财产的增值部分;
1.自己受伤拿到的赔偿款(比如工伤、车祸赔偿);
1.别人遗嘱或赠与明确只给你一个人的财产;
1.自己的衣物、化妆品这种专用生活用品。
三、各自的工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记住:默认归自己!
你上班赚的工资、奖金,自己做副业的收益,只要没和对方约定 “共同所有”,就都是个人财产,分手时不用分给对方。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你们明确约定收入一起用,或者你的工资都用来支付两人的房租、生活费,形成了混同,对方才能主张分一部分。
四、分手了,能要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 吗?
答案是:一般不能!
法律上没有 “青春损失费” 的说法,同居关系也不适用夫妻离婚的补偿规则。哪怕你觉得自己付出更多,只要对方没有家暴、欺诈这种法定过错,单纯要求分手补偿,法院不会支持。
但如果对方借同居骗了你的钱,或者你为了照顾对方花了大量钱、耽误了工作,可按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要求补偿,前提是得有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五、有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重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一样!
1.父母都有抚养义务,不管谁带孩子,另一方都要给抚养费,直到孩子 18 岁;
1.抚养权怎么判:
1.孩子不满 2 岁,默认归妈妈;
1.2-8 岁,看谁的条件好(收入、居住环境、能多照顾孩子);
1.孩子满 8 岁,必须听孩子自己的意愿;
1.要注意:得先证明亲子关系(比如亲子鉴定报告),才能主张抚养权和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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