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离的婚,但没有分割财产,现在还可起诉进行分割吗??
1、可以的,如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都有物权,而物权是没有诉讼时效,不会过期的,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分割的。
很多夫妻就是这样,离婚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则,继续维持共有状态,房产证还登记2个人名字,没有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后续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是可以随时分割的。
2、如果是夫妻遗漏财产,没有限制,就是过了10年,20年,依然可以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如果是离婚以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的,也可以从发现之日起3年内起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4、总之,只要没有明确放弃财产,就是有权继续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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