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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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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送的房、车、大额现金,分手之后能不能要回来?

时间:2025-12-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恋爱期间送的房、车、大额现金,分手之后能不能要回来?
恋爱时你侬我侬,房子说送就送;分手后翻脸无情,房产还能要回?

钟涛律师告诉你,是的能要回,但不是所有的转账都能追回,只有一些大额的比如买房买车和大额的转账可以要回。

法理依据就是“男女交往是奔着结婚去的,给你送车买房,还送了金银首饰,现在说不结就不结,那我送的东西还回来”,这叫结婚目的不成,可以撤销赠予。

有个小伙上周咨询我,说给女朋友转了30万付首付,写的女方名字,现在分手了,钱能要回来吗?这种情况,法院大概率会支持。

为什么?因为这钱不是白给的。虽然你没明说,但送房送车送大钱,明摆着是冲着结婚去的。婚结不成了,赠与的目的没达成,法律上就叫"目的不达",可以起诉撤销赠与。这类案子现在判下来的,基本都是支持返还。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如房产、车辆、大额转账)区分为两类:

一般性赠与:平时吃饭看电影、情人节发个520、131,生日礼物的红包,这些算小额。小额的属于培养感情的正常开销,分手了算你情我愿,法院不支持返还。
附结婚目的的赠与(俗称“彩礼型赠与”):若能证明赠与时明确以结婚为前提(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购房合同备注等),则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一旦婚姻未能缔结,赠与目的落空,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

还有一个情况,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买房产,置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如何分割?如果双方无婚姻关系,只有恋爱关系,法院通常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即使名字没有上产权证,也能主张分割。未登记方只要能提供银行转账、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实际出资,即可主张相应份额的产权或折价补偿。

记住三个关键点:

第一,是不是带着结婚的目的。如果只是谈恋爱随便送送,那叫无条件赠与,送了就要不回来。但如果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见过家长、订过婚期,这时候送的大额财物,本质上是彩礼性质,分手当然可以要求返还。

第二,对方有没有证据证明是借贷。如果当初写个借条,或者聊天记录里明确说了"这钱算我借你的",那性质就变了,属于民间借贷,不是赠与。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第三,东西不一样,规矩也不一样。例如化妆品,衣服这类快消品,送了就送了,不能主张返回,但是例如金银首饰、名牌包,就可以要回来。房子、车子这类大额资产,当然可以要回来。

 

最后给两个实操建议:

一是大额转账备注要写清楚。写"彩礼""购房款"都行,别写"我爱你""自愿赠与",那会留下把柄。

二是保留证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能证明你是以结婚为目的才送的。

感情归感情,钱归钱。真到了分手那天,一切以法律和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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