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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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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小三】妻子可以以老公有小三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时间:2014-3-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外遇小三】妻子可以以老公有小三为由申请婚姻无效?.

 

  钟涛律师按;:妻子刚刚与老公结婚不到三个月,发现老公在外地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人,2个人保持着情人关系,请求妻子是否可以以老公有小三为由,单方面起诉至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呢?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务规定的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共有四种:第一、重婚,即有配 偶者又与人登记结婚后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无论构成法律.上的重 婚_还是事实上的重婚. 后一个婚姻关系均属无效: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血亲之间结婚: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洽愈的,即一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重大不治的传染性 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在结婚后来治俞的:第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即结婚时一方 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界限. 在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 中,法院只有查明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事实时. 才能宣告该婚姻无效. 除此 之外,法院均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一方以不属于上诉四种情形之一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经法院核实不存在上述四种情形. 法院应判决驳回起诉一方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妻子老公存在重婚行为. 起诉宣告婚姻无效. 而实际上是否构成 重婚有严格的法律构成要件,只有老公又与人等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才能构成重婚,现在老公的行为仅是由于寂寞与他人偶尔有染. 并不构成重婚。 所以,本案中不存在导致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法院不会支持妻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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