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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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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归各自所有

时间:2012-7-1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归各自所有

 

   夫妻感情出现矛盾以后,你是选择立即离婚,还是先分居,以后再说呢?一般来说,年轻的夫妻肯定选择立即离婚,免得互相浪费时间和精力,好聚好散,上了年纪和结婚时间久的夫妻一般是选择分居,为了孩子和家庭、事业都不离婚,没有办法只能拖下去。有的家庭分居只是分开房间谁,有的家庭分居可能要分开2个城市,甚至2个国家了。那么在分居期间,双方各自购买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呢,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这个问题钟涛律师为你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全部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共同财产是原则,个人财产是例外。分居期间也是如此。

  钟涛律师接触一个案子,如下:甲男和乙女登记结婚于2000年,2002年,双方感情不和分居2地,后来甲男出国,在国外工作,乙女在国内工作,2011年,双方打算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于各自在不同国家投资的房产如何分割,产生了争议,这些房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在不同的国家投资购买的房产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的时候一般分割归各自所有,因为这次财产是夫妻双方分居期间分别管理,各自使用的财产。相当于双方经济财产分开的性质是一样的,没有发生混同和联系,,另一方也没有做出贡献和牺牲。因此法院应该讲此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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