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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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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如何执行

时间:2012-5-28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δ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离婚判决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离婚时子女判给哪一方 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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