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离婚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 
  不知道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我姐夫对我们一点都不好,以为自己家有点钱就了不起,现在还在外面有了情人,我姐打算去起诉离婚,想知道具体的开庭时间,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然后才能开庭。 
  关于立案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规定,有关规定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按上面规定立案后20天至40天开庭是没有问题的。 
  
【相关诉讼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