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起诉法院离婚>老公出轨不肯协议离婚,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男方是过错方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

老公出轨不肯协议离婚,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男方是过错方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时间:2012-2-1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老公出轨不肯协议离婚,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男方是过错方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客户咨询】
同居期间女方出资购买房子,只写了男方的名字。
购房第二个月办的,婚后女方购车,但是车一直是男方在用.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双方曾在孩子满月时写了协议书,房子和孩子归女方,车归男方所有,只有二人的签名。现在孩子四个月,男方不肯协议离婚.请问两个人签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女方起诉离婚会如何判?能够证明男方出轨的证据包括什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基于该条款,你们夫妻当初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但对于孩子的约定如男方反悔则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你如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在无上述(1)至(3)情形的情况下是完全可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离婚未果可向法院诉讼离婚.

. TAG: 诉讼离婚 调查取证 财产分割 分割原则 上海法院 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