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起诉法院离婚>法院开始要求离婚起诉要提交夫妻财产清单 >

法院开始要求离婚起诉要提交夫妻财产清单

时间:2012-1-8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钟涛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立案时,遇到过许多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的各种刁难,其中要求立案材料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要求当场查看原件,也有些法院要求诉讼离婚案件的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夫妻财产清单。

针对这一要求,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律师认为法院这么要求的目的无非是二个:1、在原告起诉时就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便于法院计算诉讼费;2、为日后开庭审、查明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方便。

对于法院的这一新要求,作为原告要做好准备,尤其针对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策略要及时制定。在离婚起诉书中要适度表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额等。这就要求准备作为离婚原告起诉的您结合自身掌握财产的情况列出财产清单,不建议全部列出或者说只尽量列明对方所掌握的财产,对自己掌握且对方很难证明的财产还是不写明为宜。这样才能为自己在诉讼中能多争得利益打好基础。

http://www.yaoup.com
. TAG: 诉讼离婚 法院立案 财产分割 结婚证 上海法院 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