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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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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离婚,怎样离婚,如何办离婚手续

时间:2011-9-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一、诉讼离婚
       1、离婚起诉的条件
      一、起诉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是指在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二、起诉离婚的当事人
      起诉离婚,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无权为别人提起离婚诉讼,无权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关系。比如离婚夫妻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三、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四、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五、《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上规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来自两条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注:该条前面一句话已被《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取代,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3、离婚起诉的程序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离婚诉讼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涉及财产金额大、过错赔偿、子女抚养、调查取证等很多问题,对法院诉讼不熟悉,最好先咨询律师。
       (8).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作出判决,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判决。
         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购房合同,婚后付的首付和按揭贷款,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结婚登记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首付,婚后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按揭贷款,房产权证上仅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是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还贷部分进行分割。                                             

        D、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婚后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按揭贷款,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该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E、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婚后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按揭贷款,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该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不是夫妻中的一方的,而是一方的父母,则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对房产分割。

       二、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权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三、产权证是双方名字或是原来是一个人名字,后增加为两个人名字的,无论购买时间或增加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四、产权证原是一方父母名下,后变更为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

       A、登记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B、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流程
       首先符合条件—>双方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带齐证件材料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协议离婚的条件
       (1)、首先必须是登记结婚的夫妻
       (2)、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夫妻双方带着照片、结婚证、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3、协议离婚需出具证件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要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及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的,需要持有军官证及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离婚意见证明;集体户口的,要有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结婚证原件。如果两方的结婚证均遗失,原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复印件或当地档案馆查询结果加盖查询机关印章;无档案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公证机关开具夫妻关系证明。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份;
       (4)、二寸上半身免冠照片2张;
       (5)、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行驶本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的相关工商证明;
       (6)、如果证明中有外文的,提交有翻译资质机关盖章的中文译本。

       4、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予以登记。
  (5)、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恢复单身;
  
       下列情况都可以直接通过右侧的“在线咨询”或者电话联系咨询律师:
       1.工作太忙实在没时间来处理、双方矛盾激化,无法直接沟通或者是不想通过法院,希望律师做双方的调解,参与离婚谈判;
       2.对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合理没把握;
       3.需要代为起草、审核离婚协议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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