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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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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生子分手财产分割原则

时间:2011-8-4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分手财产分割原则

 

 

  钟涛律师按:中国社会的习俗,举办婚礼就是结婚,因此不少男女居住在一起十几年,酒席早就办过,孩子也生了,但是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一旦他们面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今日钟涛律师接到几起此类案件的咨询,特写出来,以飨读者。

 

 

  【案例分析】

  1999年,初中毕业的李某和王某从老家出来,来到上海打工,期间2人感情甚好,于是就同居在一起,2003年生于一子,后在上海浦东新区购买一套房屋,登记为2个人的名字,2010年,妻子王某发现李某经常在外不归,后起矛盾,现双方打算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房产如何分割,是否算夫妻关系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接到】

1、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1年制定的,2001年修改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后,事实婚姻就不被法律所认可,本案中李某、王某就是属于此类情况,按照现行法律就是男女同居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没有登记结婚而分手财产如何分割的解答中规定,此类情况男女起诉至法院后,按照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来立案审理,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财产按照共同共有来分割,能证明出资比例的 ,按照比例分割,不能证明的,按照平均分割。

3、同居生的孩子按照婚生孩子来对待,由双方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同时孩子可以继承双方的遗产。

  钟涛律师提醒,同居关系的保护没有合法婚姻的保护力度大,为了合法权益考虑,男女双方还是领取登记结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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