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丈夫私自卖房妻子可依法要求赔偿 |
2011-6-14 |
市民阿强(化名)和小媛(化名)于前年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市区某商业区的一栋临街楼房首层房屋,产权证登记在阿强的名下。去年初,阿强夫妻感情不和,而此时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于是阿强私下里将房屋以高价转卖给了朋友小郭。去年底,阿强和小媛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此时小媛才发现该房屋已出售。小媛非常生气,向阿强讨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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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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