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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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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到老公和小三在床上,请问律师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吗

时间:2011-2-2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客户咨询】
 我和老公结婚7年,一直以来都怀疑老公有外遇,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山个月,朋友给我出了个主意,和老公说出差,假装离开家,之后就躲在朋友车里面,晚上果然看见老公带了个女人进屋,忍住到半夜,和朋友进去,抓奸在床,还拍下来视频,请问钟涛律师,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为什么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婚姻法》46条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既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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