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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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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规定?

时间:2011-11-12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规定?

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婚前财产应公证

想离婚的男男女女最苦恼什么?法院长期不判,财产纠缠不清,尽管形同路人,还要一起过日子,因此有人说:办离婚真累。新《婚姻法》将帮助想离婚的男女从此窘境中解脱出来。这部法律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据统计,从1979年到199920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平均每年递增9.08%1999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就达119.9万件。而这些离婚案中绝大部分都有财产纠纷。国现行的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约定财产解释已经不能满足公民维护个人财产权益的要求,应当进行必要的修改。婚姻法学专家还提出应当规定夫妻财产告知义务使男女双方互相掌握彼此的收入,包括隐形收入。对于离婚的判决,新《婚姻法》也将有较大变化,将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留出更广泛的回旋空间。有专家建议,如果夫妻某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将不再像过去那样进行调解。夫妻关系作为特殊的人际关系,当双方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程度时,法院如果进行调解,从法学意义上说,这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关于离婚条件,也将作出新的认定。以往我将感情破裂和夫妻分居时间的长短作为判定离婚的主要标准。

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分居时间的限定过长,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新《婚姻法》将把夫妻的分居时间限定在18个月。也就是说,当你与不再相爱的人分居一年半之后,如果你提出分手,法院没理由不准。但是针对目前离婚率持续偏高的状况,47.6%人认为新的婚姻法》应当进一步严格限制离婚。离婚到底谁说了算,还要等新《婚姻法》出台后才明了

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问:1995 年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1994 年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房子,妻子提出该房子为共有财产,要一人一半,请问法律对此有何规定?读者大明

答:如果你事先对房子的权属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根据2001 4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

2001 12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妻子无权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约定,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

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规定。

婚姻法对婚前个人财产的规定

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对财产又明确的约定。但是一些特定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独有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转业费就属于个人独有的财产,不做为共同财产。最高院93年的司法解释转业费10年以上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应当已经失效。

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说法早已成为过去。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八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而言,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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