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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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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以要求撤销登记在二奶名下的房屋

时间:2010-12-2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妻子可以要求撤销登记在二奶名下的房屋

 

【案例】

妻子与老公结婚20年,家庭经济状况很好,有车有房。老公48岁,属于事业有成型,和其他多年的夫妻一样,感情比较平淡,老公开有一家公司,后包养公司小秘作为二奶,并且瞒着妻子购买一套浦东新区民生路的房屋过户在二奶名下,现在妻子发现了,咨询钟涛律师,可以要求拿回哪套房屋?撤销赠与?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妻子可以要求撤销登记在二奶名下的房屋。

2、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夫妻对于重大家庭财务具有同等权利。除为了日常生活需要要,其他重大支出需要经过夫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无效。

3、           购买房屋的钱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单方面购买房屋赠与二奶,属于无权除非,此套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妻子可以委托律师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法院,要求撤销此房屋赠与行为,确认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钟涛律师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已经明确此类偷偷赠与给二奶的房屋属于无效的,妻子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更加是从法条上直接对此类现象作出了规定,可以更加明确具体的保护合法夫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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