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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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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登记在老公名下,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时间:2010-12-2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客户咨询】

我们婚后,公婆出资买了房屋登记在我老公名下,房产证办好后,办理抵押贷款,在银行我也签了名,贷款已经还清,现在我们离婚,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购房合同上写了公公名字,收据也是,最后总的发票写了我老公名字)。
据说上海高院针对这个现象,除了一个文,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对自己子女乙一方的赠与,改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所以我现在很头疼,希望帮助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婚后买房或者受赠房屋,无特别约定的都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情况就是属于夫妻结婚后,他父母对你们的赠与,一般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你可以主张分割一半,具体比例由法院综合情况判决。

3、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到律师来面谈,委托我们诉讼,上诉高院解释是指出资部分归个人所有,但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是分配比例就不是1:1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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