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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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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

时间:2009-8-1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劳动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离婚协议书(一)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 TAG: 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上海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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