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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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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有什么不同

时间:2009-11-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借条、欠条有什么不同

第一,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第四,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债权人在出具欠条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超过2年法律就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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